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本校「學生社團輔導辦法」第四條辦理(附件一)。 | ||
二、 | 欲申請者請發起人備齊以下文件(格式如附件二)。 | ||
(一)申請表 | |||
(二)20人以上連署名單。 | |||
(三)組織章程。 | |||
(四)社團簡介。 | |||
(五)個資同意書。 | |||
(六)營運計劃、活動成果等有助於證明社團營運能力之其他資料(格式自行設計)。 | |||
三、 | 說明二資料部份,可參考「附件三-成立社團考核表」及「附件四-社團評鑑評分標準表」等資料撰寫。 | ||
四、 | 送件時間: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,請於上班時間(上午8:00至下午4:30)逕送至課外活動指導組,為維公正立場逾時恕不予受理。 | ||
五、 | 文件不齊全且未於截止日期前補件完成者,視同未交件。 | ||
六、 | 本申請案分書面審核及簡報審核二階段: | ||
(一)書面審核:由課外組蒐集相關書面資料後,交由社團事務委員會之委員審核,過半數委員同意後,方可進入第二階段口頭報告。 | |||
(二)簡報審核:由通過書面審核者推派2名本校在學學生代表,攜帶學生證進行簡報,簡報審核時間預定於112年5月17日社團事務委員會中舉行,實際簡報時間將視委員書面審查結果而定。 | |||
(三)上述二階段審查結果,皆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申請人。 | |||
七、 | 為避免重覆申請性質相近社團,請參考「社團一覽表」(附件五)。 | ||
八、 | 本文各項附件請上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「重要訊息暨活動專區」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