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本校「畢業生借用學(碩、博)士服辦法」辦理,並檢附申請表及須知,如附件。 | ||
二、 借用方式:轉知各班代表完成借用名冊之填報至出納組繳費後,自111年11月14日起洽總務處(舒德樓五樓)辨理預約發放領取時間,日間部同學至野聲樓一樓出納組繳費(進修部同學請至進修部大樓ES-200室總務處夜間辦公室出納繳費),安排發放時段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上班日時間111年11月21日至12月16日止,因庫儲空間與洽借單位間距甚遙,於發放時段後洽借者需預約統一時間領取,俾便提升效率。 | |||
三、 歸還時間及地點: | |||
(一)畢業典禮當日:112年6月17日自上午09:30時至下午15:30時止,於倬章樓一樓大廳服務台。 | |||
(二)畢業典禮後: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上班日時間內,日間部於舒德樓5樓辦理;進修部於下午15:00時至18:00時ES-200室辦理。另暑期作息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,統一於舒德樓辦理。 | |||
四、 畢業服借用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止。逾期歸還者依本校「畢業生借用學(碩、博)士服辦法」之規定每日應繳罰款20元,依實際日數累計至200元止。 | |||
五、 公共事務室僅提供各院一級主管一套博士服,各院一級主管以下師長如欲借用學、碩、博士服,需同畢業生借用程序辦理。 | |||
六、 如有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曾淑雅(分機 3176;2249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