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補助申請相關資料

  • 2017-07-11
  • RulingDigital
凡依據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,不得申請政府所提供其他教育補助費,兩者僅能擇一辦理;經查核重複申請者,因減免補助款為第一優先給付,教育部不予退回,故請審慎選擇,以免造成損失。另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,亦不得再重複申請;而延長修業年限、暑期(重)修、補修者皆不包含於學雜費減免範圍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