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108年9月5日「輔仁大學海外產業實習補助辦法」辦理,受理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執行之實習案。補助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。 | ||
二、 | 申請資格: | ||
(1)具中華民國國籍,海外產業實習期間為本校大學部4年學制之1至4年級上學期、6年學制之1至6年級學位生或碩博士班在學學位生(不含延修生、在職專班學生與三聯學位學生)。 | |||
(2)海外產業實習單位須為院系所已簽約合作之機構。 | |||
(3)海外產業實習期間至少持續2週-14天以上(含來回交通時日)。 | |||
(4)須依當地國法令規定申請可於當地國境內從事實習之簽證。 | |||
(5)本辦法不補助中國大陸之實習機會(港、澳可)。 | |||
三、 | 本辦法不受理學生個人申請,限透過所屬系所送件。 | ||
四、 | 敬請各系所於11月15日下午4點半前將貴單位申請案依補助優先順序排序後送至耕莘樓112室。 | ||
五、 | 全球COVID-19疫情發展變化甚鉅,海外活動務必審慎評估各國疫情及搭機感染風險,同時配合台灣與各國出入境檢疫相關規定。 |
「輔仁大學海外產業實習補助辦法」111學年度第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