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109學年度「伍振群先生、張遐民教授助學金」申辦相關事項,請查照。

  • 2021-03-03
  • 鍾淑君 祕書
 
一、 依「伍振群先生、張遐民教授助學金實施辦法」(附件1)辦理,本助學金由僑生及陸生輔導組推薦。助學金額每名4,000元整,109學年度基金孳息可發給名額1名。
  二、 推薦單位配合事項:
     (一)請訂定並公告申請時間及規則,受理同學備齊申請表(附件2)、成績單、導師推薦函、自傳(含家庭概況)等指定資料提出申請(存摺影本免予繳交)。
     (二)請依本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甄選推薦,於4月16日前,將獲推薦同學資料填入獲獎彙整表(附件3),連同申請表及佐證資料,擲交生活輔導組續辦陳核請款程序。
     (三)本獎學金以匯入獲獎同學本人金融帳戶為原
     則,請通知獲推薦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jugrant/)「個人設定」頁面登錄本人金融帳號,以利獎學金匯撥作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