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本校「學生社團輔導辦法」第四條辦理(附件一)。 | ||
二、 | 欲申請者請發起人備齊以下文件(格式如附件二): | ||
(一)申請表。 | |||
(二)20人以上連署名單。 | |||
(三)組織章程。 | |||
(四)社團簡介。 | |||
(五)個資同意書。 | |||
(六)營運計劃、活動成果等有助於證明社團營運能力之其他資料(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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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 說明二資料部份,可參考「附件三-成立社團考核表」及「附件四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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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 說明二資料除個資同意書以及連署書需本人親筆簽名外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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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 送件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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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 本申請案分書面審核及簡報審核二階段: | ||
(一)書面審核:由課外組蒐集相關書面資料後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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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簡報審核:由通過書面審核者推派2名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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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上述二階段審查結果,皆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申請人。 | |||
七、 | 為避免重覆申請性質相近社團,請參考課指組網頁之「社團一覽表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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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 本文各項附件請上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「重要訊息暨活動專區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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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 | 申請人不得有騷擾評審委員之行為,如經委員舉報即取消申請資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