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發110學年度第1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,請 查照週知。

  • 2021-06-11
  • 鍾淑君 祕書
一、 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:    自110/11/03(三)~110/11/17(三)止。
二、 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」網址:https://school.taishinbank.com.tw 或由 本校首頁/學雜分費專區/繳費平台/台新學雜費入口網 登入。
三、 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:   
       1、修習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。   
       2、師資培育中心學生。  
     3、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。  
     4、延修生修習9學分(含)以下學生
四、 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、所承認之必、選修學分時,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;惟須由主修系、所會文出納組辦理。